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2009-06-22T13:34:20.056+08:00註1尋常瑣碎小事才是生活的主菜。.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Blogger20125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63657473773889035172008-08-21T19:35:00.002+08:002008-08-21T19:39:07.285+08:00價值十三憶的期望<em>在我心目中,貼新聞或轉載文章即使說不上無恥但也是懶惰的行為,但整天要(被迫)留意新聞的我,總是在新聞中有太多話想說如果不貼新聞,又從何說起? 有興趣的人還是自己找原文新聞看吧.</em><br /><em></em><br />劉翔退賽事件,令我最留意的竟是,跨國大企業和廣告的反應。如果劉翔不是退賽,而是勝出,甚或落敗,這些都不會如此明顯。<br /><br />昨天--劉翔退賽後的第二天,內地多份報紙已刊登了新的NIKE X 劉翔全版廣告,廣告的標語是這樣的:<br /><span style="color:#66cccc;">「愛比賽</span><br /><span style="color:#66cccc;"> 愛拚上所有的尊嚴</span><br /><span style="color:#66cccc;"> 愛把它再贏回來</span><br /><span style="color:#66cccc;"> 愛付出一切</span><br /><span style="color:#66cccc;"> 愛榮耀,愛挫折</span><br /><span style="color:#66cccc;"> 愛運動,即使它傷了你的心」</span><br /><span style="color:#66cccc;"></span><br />煽情十足,但很對中國人口味。觀乎今日中國人的行為都情緒先行,而且要把這種情緒推到最誇張。尤其當任何事與民族連結起來時,這的確是很合切的文案。Nike甚至巧妙地利用了今次的事件, 即使它明明非中國品牌, 卻利用民族情懷打動中國人的心, 凝造一種站於同一陣線的假象.<br /><br />報道都指, 不少品牌其實早已作好兩手準備, 劉翔勝出會是一套廣告, 敗下來亦會是一套廣告(sell 體育精神, 永不言敗). 然後我才恍然大悟, 劉翔背負了十三億人的期望, 根本就已經有很大的價值, 因為無論輸嬴, 他都會令中國人同時產生一種巨大的情緒(亢奮或失落), 廣告若能好好利用, 就如順風航行. 這些公司的投資, 果然"冇死錯人". (難怪我吃不了那一行的飯)<br /><br />其實這種兩手準備的做法, 屬近似新聞的做法, 加上NIKE的快反應, 真的如做突發新聞:試想當劉翔於中午退賽後, 公司pr 開會, 定方案, 訂內地報紙廣告位, 構思廣告文案, 執廣告稿(當他們用的是劉翔敗陣準備的相好了, 但文案一定至少修改過)...<br /><br />我不太喜歡今次的廣告文案,略嫌有點堆砌 ,當中的「愛」有動詞有名詞,用得不夠妙, 反而給人混亂的感覺, 但最後一句「愛運動,即使它傷了你的心」,我相信已經足夠羸十個身位. 但如果讓我寫的話, 第一, 我會用熱愛代替那些愛, 第二, 最後一句, 我會說得更大(反正都吹得咁盡 ):<br />「熱愛生命,即使它傷了你的心」<br /><br />運動不是人人有份有同感, 但生命, 則無人可逃, 而且, 我雖然明白NIKE很想建立一種自己=運動的形象, 但它應該很清楚自己所賣的運動服, 都不限於運動和運動員(中國運動員很少, 當作時裝賣還是比較划算). 還有, 這樣說, 會令人覺得我們將劉翔以一個生命(體)來看待, 而非只是一個運動(員), 比較人性化.<br /><br /><em>(唔好意思, 又太長氣...-_-)</em><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6365747377388903517?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26185742133112347762008-07-26T12:08:00.011+08:002008-08-26T19:37:21.162+08:00荒廢以後轉眼間又半年。<br /><br />網誌寫得太認真,原來就容易荒廢。如果以往寫十篇,有一篇是認真的,現在恐怕連那一篇都沒有了。半年寫不出一篇認真的文章,也未免太荒謬。<br /><br />因為不想荒廢,所以從此我就不會太認真太嚴謹,見諒。原來律己以嚴的後果,最後會令自己一篇也達不到。<br /><br />其實這段時間除了工作上的文章或報導外,也寫了不少,甚至還在寫故事,只是多數寫不到最後階段,完整的文章竟一篇沒有。<br /><br />小記近來軼事:<br />一. 突然極愛《燕尾蝶》(shine 的歌,不是電影)--以前也喜歡,但說不上感動。<br /><br />二. 喜歡《那些女孩教我的事》(國語歌,黃品冠)--偶遇,歌詞填很很好,雖是國語,也喜歡。<br /><br />三. 剪頭髮後,半短不長及半彎不直的髮型天天不同,難控制,但有趣,而且間或會有驚喜。<br /><br />四. 老人家如我,非工作需要不打算去書展,但還是很多書想買(但看得完嗎?)。<br /><br />五. 發現自己對於小朋友(o靚妹o靚仔)及電視報章新聞報導的語文水平已忍無可忍,雖然職業病令我常注意別字,但錯別字我姑且可以忍,語理不通實在無法忍受(究竟你哋知唔知自己講緊咩?)。故此,此後會要求自己嚴謹一點,希望少寫/少打錯別字。--從前以為一時打錯不要緊,別人看得懂就是了,但我不想成為幫凶。<br /><br />六. 故事斷斷續續的寫竟有萬多二萬字,但離完成卻很遠,十分佩服能寫完整的長篇故事者。零碎的段落或句子卻寫了一大堆,這確是我的強項,歌詞教的。<br /><br />歌詞的事或會另書詳談,其他的,大概免了。<br />長氣的我差不多每句都用上括號,「驚死人哋唔明」,我知道這個習慣不好,會慢慢改的了。<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2618574213311234776?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91563662065478893082008-01-11T17:49:00.002+08:002008-08-26T19:39:26.722+08:00吵鬧的文字<strong>關於文字</strong><br />從前想到甚麼都嘩啦嘩啦地寫下來,少說話,而多寫字,寫多了,又好像反而想得少。幸好,某君說我寫的字再多,給人的感覺還是異常安靜的,我也選擇信以為真,繼續安然地寫。<br /><br />畢業以後卻慢慢地感到世界已那樣紛擾,聲音那麼多:人人都想說話,人人都覺得別人該聽自己。我不知道是這種轉變是外在的轉變,還是我的後知後覺,我實在沒有那樣的雄心壯志,寫少一點,如果能換世界的寧靜,那怕只是一點點也好。<br /><br />曾經有一段時間完全靜不下來看文字,尤其報章、雜誌等期刊,看甚麼都有很吵的感覺,越看越煩燥,也漸生厭惡。反正報章的新聞,一日便過去,雜誌的報導,也不過是一星期到一個月,最終沒甚麼會留下來,為甚麼要為這些終會消逝的事而白費心神?<br /><br />近年的文章,不論新聞或文學都一樣,沒有委婉,只有矯揉;沒有讚賞,只有吹捧;沒有指正,只有批評;沒有創新,只有嘩眾取寵;沒有精辟獨到,只有標奇立異。好像只是聲音響亮,當中的話卻不怎麼樣,我知道大聲不代表無禮,卻也不代表就是對。<br /><br />在流行文化中,就只有最直接簡單甚至極端的訊息,大家都相信,只有這樣人們才會理解,在文學中卻剛好相反,彷彿都誤以為矯揉造作、扭曲的就叫文學,大家都相信,沒有人理解的才是文學。有這樣的想法時,不免反問自己是否也一樣,就更提不起勁去寫。<br /><br /><strong>關於評論和判斷</strong><br />躲到黑暗裡的人們,不是趕著去吹捧就是肆無忌憚的去攻擊別人,企圖藉以表現自己、提昇自己,才發現原來人們不去傷害別人,不是因為善良,只是怕承擔後果。<br /><br />我們相信品牌的後遺症,原來是我們已不懂分辨好壞,我們甚至不懂去好惡。最好有一個品牌去幫我們決定,我們依從下去就可以了。這個情況,已不只在單純的消費方面。<br /><br />討論評論的節目專欄越來越多,但為甚麼我覺得我們的思考空間卻越來越少?名嘴才子天天在電視電台報章"教育"我們,但我們的民智真的因此而開了?還是我們只是找人代我們思考討論,思考和討論也被壟斷了,連文化或政治取向,我們都選擇「一個package咁買」,只會令我們的眼界和心胸越來越窄。<br /><br />專欄裡的學術名詞越塞越多,但認多兩個名詞,是否真的有助我們理解事情,還是反而固步自封?況且也並非每人也有必要去學那些學術名詞,有些學術名詞,說穿了不過是我們日常接觸的東西,在某個圈子裡的一個代號而已。<br /><br />我們努力學習走精面、攞著數、求存,卻從來過不了好的生活。<br />即使真的賺十萬八萬一個月、住嘉亨灣、識飲紅酒,充其量也只叫懂得享受,卻不一定享受生活、懂得生活。<br /><br />看甚麼電視節目也能指出當中的計算佈局,穿崩或拍攝手法又如何?如果每次也要挖空心思寫評論,我想看的時候並不會享受的。能吃出食物的煮法材料的人未必真正享受吃東西,廚師也不會喜歡這種客人,我們已失去了單純的打從心底去感受事物的能力嗎?對作品的尊重和欣賞隨之而失去似乎也是意料中事。<br /><br />我們都以為自己很叻,又或花個數十元,就可以有無上權威去批評甚麼。是的,不好看就是不好看,但抱著一堆偏見進場、處處針對挑剔地看,又怎會好看?我還是不明白,我們呀,為甚麼要選擇活得那麼辛苦那麼累。<br />---<br />後來想想,這似乎是我們廿多至三十多的一代的問題,當然其他代都有他們的問題,但究竟是甚麼文化和背景造成的? 我還未想到。<br /><br />本來想寫25感言,卻落得變為抱怨一大堆,大概是我寫過最吵的文章。<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9156366206547889308?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69082667888002951862007-12-11T23:58:00.000+08:002008-01-05T01:52:37.647+08:00結局人或許就是需要戲劇和故事,因為你即使可以反對大部分的人生都是淡而無味,卻不能否認我們的人生都只得一次,只可以在遇到的一個又一個分叉路選擇一條。在幾個分叉路上一拐,回頭才發現離當初已那麼遠。<br />唯有戲劇和故事,才可讓我們看看不同的可能,即使最終我們的人生還是沒有任何改變,但卻令我們從對照中更理解自己的生命。<br /><br />其實我想說的是結局。有些故事的結局,總讓人覺得不對。<br />或者是不安,或者是不甘,又或者只是純粹覺得不合理、不現實。<br />結局大團圓時又嫌不現實,又或隱隱替主角們擔憂好景不常。<br />結局遺憾時又會讓人不憤和心痛。<br />一直以為,那不是編劇太爛,就是為了迎合觀眾。<br /><br />看過了很多很多故事,才忽然明白,或許有些結局就是為了讓我們看得很氣,不甘而存在的吧。<br />即使你想撕書、擲電視、割座椅,但還是改變不了。<br />它們是為了讓我們明白人生的種種:種種荒謬和種種不可得,而我們還是得去接受。<br />雖是心疼過,但最後還是會接受。<br />明知會流淚仍看悲劇,明知會失去仍會去追求,明知白費仍會努力。<br /><br />是不是那樣呢?<br />其實我也不知道。但能令我們看到最後,故事結束了,還記掛著主角的遭遇,為他們擔心,心疼或不憤的,定是個好故事吧,對嗎?<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6908266788800295186?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38030929624447505452007-12-03T22:55:00.000+08:002007-12-13T04:30:22.361+08:00在交換指環之前<div>看著第一位朋友步入教堂、起誓、交換指環,承諾跟另一人信守一生。彷彿如童話結局一樣。那樣遙遠。<br /></div><br /><div>的確,戴上指環,並不代表得道成仙,修成正果,永遠幸福快樂。倒像開啟通往另一階段的一扇門。正如從學校裡畢業,並不代表學習完結了,只不過換了在職場/成人世界裡繼續修行罷了。<br /><br />還是打從心底裡佩服這位朋友,找能信守一生的人或許只得踫運氣,但下定決心跟一個人信守一生卻不容易,就因為清楚她的性格,更知道這不是個輕率的決定。<br /><br />就算多喜歡一個人,我從沒有一刻閃過如此的信心和堅定,也許正如最近為愛情折騰的另一友人所說:喜歡是感覺,愛是行動。去保護、去關心、去相信、去為他做點甚麼,或為他犧牲甚麼,為他積極前進,為他放棄後退,為他去捉緊,甚至為他放手......才是愛吧?<br /><br />令我想起《人來人往》的「愛若難以放進手裡,何不將這雙手放進心裡」,愛若無法得到,無法留得住,愛若無法以行動表示,若對方不領情,若你不做甚麼對對方比較好的話,那就將這份心意和這些行動留在心裡吧,不必勉強,不必自討苦吃,不必叫對方為難。如果你的所謂付出和犧牲,並不是由對方的角度出發,並不叫對方快樂的,那不是愛,只是你的一種自我滿足而已。然而,又有多少人真正明白?或許這不是一種偉大,只是一種智慧,對你對他往後都有好處。何必一定要愛得遍體鱗傷?氣力,還是留來愛其他人吧。<br /><br />雖然這樣說,看到歌詞的變化卻會疑惑不知道是時代改變了歌詞,還是歌詞改變了觀念,從前那些情深款款和呼天搶地都不見了,換來的只是小眉小眼的甜蜜幸福,和易來易去的豁達看化。不是指從前談一段戀愛就一生一世就代表是幸福,大家也眼看當中不乏吵個數十年的夫婦。相反,我們學會了欣賞感激對方所做的小事,學會在適當的時候放手,我們不再渴求流血流淚、堅定不移的愛情了:對方背叛的不要,愛得太痛苦的不要,二人出現差距的不要,相反追求舒適愉快的愛情。也沒說那種不好,只是覺得這時代的人難以再用上一代那一套了。時代或許從不造就普遍的幸福,幸福與否從來因人而異,靠人自己在新時代中去開創一條新路,去苦心經營。愛甚至不必帶來幸福,你絕對有權選擇不幸地愛。<br /><br />好像是李天命說吧?愛是重遇自己的一部分,「重遇」用得很好,不是外在的,而是本來就是你的,有一種命定感,大概出自那天神將人劈成兩半的傳說吧。但總覺得這樣的說法欠了甚麼:如果,世上沒有所謂他者,也就沒有所謂的愛吧?<br /><br />如果要我以有限的體認和言詞去描述愛,我會說愛是一種伸延,由自身伸延至其他,將孤獨的自己與世界重新連繫起來,讓自己不再孤獨。從他人出發而不只為自己,做點甚麼。雖然最終我們都孤獨的活著,又彷彿不是孤獨的活著。或者愛如神蹟,已經超越了我們的自身,並不是我們可以輕易言及解釋的,但我們卻都活在其中。<br /><br />褪去了一切儀式或見証,婚姻究竟是甚麼呢?真的只是一起生活,共用資源,產子育兒,誰洗衣做菜,不准再有異心...而已?<br /></div><div> </div>本來是想談婚姻的,但婚姻話題太現實,不想在好友新婚時說掃興話,就只談談愛吧。<br /><br />要一直幸福快樂喔,那些離開了的人。<br />那些在我身邊的人。<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3803092962444750545?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16901847135767937602007-10-14T19:20:00.000+08:002007-10-15T03:21:54.367+08:00再聽二丁目還記得剛開始留意歌詞時,將三首歌詞抄在筆記本的背面,白得發亮的紙,淺淺的灰色橫線,深藍幼筆的墨水筆字--垃圾,再見二丁目和數你,該是中三的時候了。或許因此對這幾首歌,有一份難以言喻的感情,這幾首歌詞,我大概一生都不會忘掉的。<br /><br />那時候喜歡二丁目,是因為那一種曲和詞相呼應的異國風情,那時候還不懂得愛呢,只是單純地被「這一剎 我只需要 一罐熱茶吧 那味道 似是什麼都不緊要」的無所謂和「聽天說地 仍然剩我心跳」的抽離吸引著,正好那時候我喜歡上喝罐裝綠茶,就是因為那份無可無不可的感覺,不太甜,淡淡的,又不是如開水般單調無味。是的,年少的時候我對「原來過得很快樂 只我一人未發覺」這種普通又看似庸俗的文字不以為然。<br /><br />長大些,有機會外遊了,也學著愛過些人,便帶著不同的思念和「無論於 甚麼角落 不假設你或會在旁」的二丁目旅行去,反覆聽著,天真的以為再見二丁目說的就是,離開愛的人外遊散心,將他忘記或至少暫時擱在一旁,以為自己能感受歌詞的情懷了。隨後這歌在宿舍的房間播過不下數百遍,我以為自己早已免疫了。<br /><br />直到畢業後,某天凌晨半夜醒來,妹妹開著的收音機冷不防傳來:「不親切至少不似 想你般奧妙/ 關於你 冥想不了 可免都免掉/ 如能忘掉渴望 歲月長 衣裳薄/ 無論於 甚麼角落 不假設你或會在旁/ 我也可...」,我的淚就安然無聲地滑下來了,連自己也感到驚訝。近十年了,我才忽然明白,再見二丁目說的,根本不是分手後的外遊散心,而是有些人離開,我們如何在人生的旅途上走下去,活下來。如果不得不分別,你還是不得不活下來,儘管多難。「我也可」三隻字說的時候要多大力氣。<br /><br />不知從哪裡看到,林夕說他寫過的詞最悲的是:「原來我非不快樂 只我一人未發覺」,我不肯定是否謠傳,因為他寫過更多更多呼天搶地的絕望文字。若果是真的,我卻能理解,的 確,最悲傷的莫過於,有盡一切應該快樂的理由,但你就是無法快樂起來。我有一千一萬個快樂的理由,就是缺了你。然而快樂根本是個人的感受,幾多客觀條件和別 人的看法,還是無法改變。如果二丁目寫的是一種參透道理的境界,大概可以用愉快的聲線唱出,那又是另一回事,但歌詞中卻又只盡是假設,沒有甚麼比假 設更悲哀。翻遍整首歌詞的確沒有半句哀傷,然而那些簡單的文字裡卻藏著更深的意味,最大的哀痛,其實我們都沒有說出口,都說不出口。<br /><br />直到最近,無意中發現林夕在 林夕字傳的小註解中,為「二丁目」這地方寫了一句「知者自知」。靈光一閃,將影碟找出來,看到「小樽市錢函二丁目四番地」時,我的淚腺又失守了。二丁目的確是說我們如何活下去,我理解,我真的理解,我幾乎想要舉手告訴全世界,我終於真的理解這首歌了。在漫長的人生中,我們如何面對那許許多多的再見,包括最重要的再見。再見二丁目,我們如何緊緊擁抱,再放開,將一切留下來; 再見二丁目,我們如何重新審視過去,恨恨記住所有,再忘記,將一切送走。離別以後,推門出去,頓然發現天地茫茫,人生悠長得令人不知所措,我們 如何重新尋找自己的路,如何一個人努力地走下去,告訴他我活得很好。<br /><br />中文裡的再見很妙,再次相見和告別,我們都可以說再見。林夕的題點得太好了,但我很遲才遇到這電影,而頭兩次看都被別的吸引過去了,跟這題目擦身而過,兜兜轉轉花了十年的因緣際會才明白。我聽過過百過千次的歌,原來我只聽過三次,就這麼三次,流過兩次淚,我想,我跟這首歌的緣份終於可以暫時告一段落了。真正的明白,然後放開。<br /><br />另:知道二丁目的意思後,還是覺得楊千嬅的版本好一點,雖然林夕既然寫出一句知者自知,相信楊小姐當年唱的時候大概也不知道二丁目的意思,但黃耀明的版本太滄桑,當你真的看透世情時,你便不需要二丁目的那一種克服和跨越了。難怪林特別鍾愛楊的,如果我如此苦心經營地寫了一首歌,被她這樣唱中了,我亦會像林鍾愛她般,為她寫最好的詞。<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滿街腳步 突然靜了</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滿天柏樹 突然沒有動搖</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這一剎 我只需要 一罐熱茶吧</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那味道 似是什麼都不緊要</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唱片店內 傳來異國民謠</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那種快樂 突然被我需要</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不親切 至少不似 想你般奧妙</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情和調 隨著懷緬 變得蕭條</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原來過得很快樂 只我一人未發覺</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如能忘掉渴望 歲月長 衣裳薄</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無論於什麼角落 不假設 你或會在旁</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我也可暢遊異國 放心吃喝</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轉街過巷 就如滑過浪潮</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聽天說地 仍然剩我心跳</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關於你 冥想不了 可免都免掉</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情和慾 留待下個化身燃燒</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原來我非不快樂 只我一人未發覺</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如能忘掉渴望 歲月長 衣裳薄</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無論於什麼角落 不假設 你或會在旁</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我也可暢遊異國 放心吃喝</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我也可暢遊異國 再找寄托</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再見二丁目》</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0, 0, 102);">作詞:林夕 作曲:于逸堯 編曲:谷中仁</span><br />--<br />文字的確很神奇,就因為短短的一首詞,歌名的幾隻字,現在的我就跟十年前的林夕和十年前的電影聯繫起來,還有跟這十年間的我自己打了個照面。多得某君讚我的blog 也蠻好看的,於是提起勁寫了這遍,也多得她在卡拉ok 中點了這歌,讓我想起來。<br /><br />這首歌其實影響頗深遠的,先要數的當然是陳奕迅K歌之王的「分一丁目贈我」,近的有富士山下,很多人都說很像再見二丁目續集,林若寧又堅持它跟約定和下一站天國是三部曲。還有很多人忽略的𤅀寰搜奇、如果東京不快樂等等旅遊散心或異地風情歌,都很有二丁目的演化版味道(或說借屍還魂),但知道二丁目的典故後,這幾首歌未免令人有珠玉在前之感了。<b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255, 255);">情書</span><br />關於「二丁目」。由於我這個人常常想太多,連自己也會懷疑自己是穿鑿附會,但林夕寫了知者自知,令我相信他是有心安排的,而我亦在歌和電影發行和上畫的日期上求証過。當然林夕寫了知者自知四隻字,我也不好意思揭人家底牌,但眼見「百度吧」類討論區硬要流傳那是同志集中地等等之說,就很氣,我只能說二丁目是一個地方,你會將所有的思念寄往這個哪怕沒有回應的地方。( 好像也說得太多了)<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1690184713576793760?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4595104523878875582007-07-05T15:21:00.000+08:002007-08-04T16:09:00.434+08:00預言。<div><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Monster(魔剎)的寓言一</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眼睛的人與大嘴巴的人</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交易,我們來交易吧。” 惡魔這麼說。</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我不要,絕對不要。” 大眼睛的人這麼說。</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好啊,我們來交易吧!” 大嘴巴的人這麼說。</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嘴巴的庭院很快就變成美麗的花園。</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眼睛的人好窮好窮,肚子餓得不得了。</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嘴巴的人每天都快樂得不得了。</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每天都吃花園裏結的果實,吃得飽飽的,</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所以大嘴巴的人沒有發現,他的花園很快地就枯萎了。</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等到他發現的時候,已經太晚了。</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嘴巴的人在他那再也不會開花的庭院裏,張開他的大嘴哇哇大哭,</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低聲說,早知道不要和惡魔交易就好了。</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眼睛的人好餓好餓,快餓死了。</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大眼睛的人的眼淚一滴又一滴地掉下來,</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低聲說,早知道和惡魔交易就好了。</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交易,我們來交易吧。”</span><br /><span style="color: rgb(51, 102, 102);">惡魔這麼說。</span><br /><br />或許到最後結果都是一樣,<br />堅強或軟弱<br />或許到最後必會後悔,<br />堅持或放棄<br />或許我們壓根兒沒有選擇,<br />那麼,你的選擇又會是?<br />-<br />只是斷斷續續的看過很少monster 動畫<br />但只看到這個故事,我便相信,monster的故事,我一定會喜歡。<br /></div><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459510452387887558?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14040124329294105532007-07-04T13:16:00.000+08:002007-07-04T13:20:21.668+08:00plan 旅行的時候, 突然好想買一幅世界地圖, 將去過的地方劃去, 然後儲印花般踏遍所有地方.<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1404012432929410553?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74613360271602809282007-06-25T13:39:00.000+08:002007-06-25T13:42:05.446+08:00幸好, 那我不用跳火圈。<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7461336027160280928?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26867069483913322812007-06-11T17:41:00.000+08:002007-06-12T13:23:20.761+08:00I am a designer!某天午飯跟同事們談到美國的真人騷式比賽節目, 大家都在追看American's Next top model , Survivor 及 飛黃騰達等。正如同事說:總有一套中的。<br /><br />這三套我都沒有看,卻在某星期天半夜看到Project Runway II, 自此便數星期日乖乖躲在家(或至少早點回家), 準時開電視。<br /><br />或者我對於那種勾心鬥角沒興趣, 卻喜歡看那些設計師以一雙雙巧手造出精緻漂亮的衣服, 我還略嫌這節目製作的部分少, 花絮、說話太多。<br /><br />剛剛節目Season II完了, 冠軍的那個設計師還禁不住喊 "Oh , I am a real designer!" 這句輕輕的話, 說起上來有多沉重,如果你真正將自己的職業當作一回事、認真地看待。那絕對不只是一個名目。<br /><br />看著已發展了事業一段日子的他,一直還在不斷問自己, 我真的適合嗎?我應該放棄嗎?直至一句"I am a designer!" 衝口而出那刻,他才真正認定自己為一個設計師, 為得到認同而感動,我才突然醒悟他的猶豫不是出於軟弱,而是出於認真和執著。<br /><br />這種感覺, 我明白。<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2686706948391332281?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64151307102121737302007-06-09T18:24:00.000+08:002007-06-09T19:07:53.046+08:00都好, 疊埋心水行plan B啦咁.<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6415130710212173730?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16760153451341218272007-06-04T23:20:00.000+08:002007-06-05T02:48:57.514+08:00can't take my mind off of you就是如此吧<br />正如你曾預言<br />生命會漸過得容易<br />大部分時刻<br /><br />就是這樣吧<br />被刪減了的故事<br />沒有愛, 沒有榮譽<br />也沒有英雄<br />在她的天空下<br /><br />我卻無法將視線移離你<br />我卻移不開我的視綫<br />我卻移不開視綫<br /><br />就是如此吧<br />正如你曾說過<br />我們該會忘記那陣微風<br />大部份時刻<br /><br />就是那樣吧<br />更冰冷的水<br />更飄搖的兒女<br />背棄的眼睛<br /><br />我卻無法對你視而不見<br />我卻無法轉移我的視綫<br />我卻無法轉移視綫<br /><br />我有否說過會恨你?<br />我有否說過<br />想將一切遺棄在後?<br /><br />我腦中卻揮不去你<br />我腦中卻揮不去<br />我卻揮之不去<br />我的思緒<br />直至我遇到新的甚麼人<br /><br />(譯自《Closer》主題曲,Damien Rice "<a href="http://www.damienrice.com/lyrics.php?ref=109&trk=3">The blower's daughter</a>")<br />沒有直譯, 扭曲了原意, 減掉原來的情深, 以遷就我想表達的.<br />---<br />沒頭沒腦的覺得跟今天有點意外地配合<br />於是翻譯了, 紀念兩件事<br />第一件差點忘了, 第二件<br />我希望有天我們再不必記著.<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1676015345134121827?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4661264701928409882007-05-12T18:51:00.000+08:002007-05-12T23:21:09.110+08:00精神甜點<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2070128/"><img id="BLOGGER_PHOTO_ID_5063691713112215458" style="FLOAT: left; MARGIN: 0px 10px 10px 0px; CURSOR: hand" alt="" src="http://bp3.blogger.com/_h_7l6sLEaKg/RkXYyNQkj6I/AAAAAAAAABc/pytk6bZTvf0/s320/fake.jpg" border="0" /></a><br /><br /><br /><br /><br /><br /><br /><br />剛在工作的版面上寫了《偽科學鑑証》的「清新雋永」,便在逛書店時發現了第二集,連同《標童話集2》一起買下來,我總是那種慢半拍的人,人家也出第二集了,我才為第一集寫文章。<br /><br />漫畫繪本類書籍從來只能當甜點,唯有經典名著或辛辣評論才能令我的精神得到溫飽,令我的智慧有所增長。可是正餐類的書籍只能在精神好,認真時讀,而甜點類的多是睡前午後,心情壞透又或閒來無聊時,有一頁沒一頁的翻,務求令自己記不清情節,下一次又可以翻看。然而,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並不喜歡正餐,點心飲品才是我所好。<br /><br />正餐令我溫飽、有能量及營養活下去,甜點卻令我活得有好心情...嘻嘻<br /><br />正餐各有所好,每人亦有選擇他生命主要部分的權利,甜點卻可以令任何人放鬆、快樂、振作。並不是每人都要讀過文史哲經濟社會天文地理語言理財通識才懂得活、才可過得好和有意義,但每人都可以透過調劑,令自己活得更精采豐富。所以從來只送輕鬆可愛的書給別人,只希望送上一點甜味和鼓勵, 令他們更有力氣過自己的生活,其他的還是留給他們自己選擇。<br /><br />註: 這次的封面顏色一看就讓人有好心情呢~<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466126470192840988?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16142501727908991512007-05-12T00:50:00.000+08:002007-05-14T01:56:05.617+08:00喔, 你也在這裡?--電影《<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1997700/">225漫遊異境</a>》<br />然後,我們還是毫無因由地降生了。我們毫無選擇餘地的出生、長大,從沒有人細心溫柔地問我們一句好不好,或容我們問一句為甚麼。如果人追求真相和知識是種有利生存的天性,那麼偶爾的麻木模糊,亦是另一種技能吧?免得我們苦苦追尋下去,弄至筯疲力竭。縱使有多少東西吿訴我們生存的美好,我們還是從來沒有追究自己生命來源的權利,套用宗教的說法:我們不該質問神,不該挑戰神……那是生而為人應有的安份。<br /><br />唯獨偶爾離奇的生命出軌,才能喚醒我們對存在的懷疑意識,像《真人騷》內的真仁看到的佈景出錯,而這種出錯正正跟我們所認識的世界不同──姊弟在那裡迷了路,就掉失了父母,如果父母以一種合情合理的形式消失,便容易接受得多。為甚麼我們在同一個地方,卻看不到聽不到對方?遇到荒謬的事情,我們才會奢想有回復正常的一刻。然而荒謬之所以為之荒謬就是基於它的超乎常理。期望在下一刻回復原狀,期望在下一個轉角再遇見你,其實也不過是以一種或然率的方式寄望,而非理直氣壯的寄望。<br /><br />從169→225已隱隱揭示了生命在以另一種途徑運行,由14→15的順序式,變成169→225的跳躍,住在糖果屋的巫婆對你說:你們要長大得更快啊!更糟的是,在這裡我們沒有一個巫婆可以對付,我們只能單純的懷有一種盼望,盼望可以回去。<br /><br />正因我們被毫無因由地投擲到這世界,我們更渴求一個同伴、一種認同。姊執著於要弟記下暗號以相認,只是為求舒解他們在這個陌生世界的惶恐和孤獨:我是真的,你是真的嗎。然而,我們只能孤獨地存在,嘗試以各種各樣的暗號試探著:會不會有一個人,與你同樣來自那裡?又或從來只是一種奢想。<br /><br />註:題出自張愛玲的散文。一段寫得好到暈的文字@_@, 有興趣者可找找看。<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1614250172790899151?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3534793619342965762007-05-02T22:44:00.000+08:002007-05-03T21:34:07.749+08:00匿藏的孩子。<a href="http://bp3.blogger.com/_h_7l6sLEaKg/RjmiYNQkj1I/AAAAAAAAAA0/AgL8oaXgdrw/s1600-h/sunshine1.JPG"><img id="BLOGGER_PHOTO_ID_5060254193087188818"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CURSOR: hand;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bp3.blogger.com/_h_7l6sLEaKg/RjmiYNQkj1I/AAAAAAAAAA0/AgL8oaXgdrw/s400/sunshine1.JPG" border="0" /></a>這陣子, 住在她身體裡的孩子常常出現,<br />在陽光燦爛的時候嚷著要外出玩耍;<br />在她專心工作時就坐在旁絮絮地唱歌;<br />工作悶得發慌時就躺在她腿上撒嬌;<br />在她再忍耐不住時, 便一直牽她的衣角, 要拉她離開。<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353479361934296576?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23735118575887663152007-04-23T01:25:00.000+08:002007-05-13T22:58:06.651+08:00把心結化為印記<a onblur="try {parent.deselectBloggerImageGracefully();} catch(e) {}"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1938312/"><img id="BLOGGER_PHOTO_ID_5058153348489056066"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t 0pt 10px 10px; CURSOR: pointer" alt="" src="http://bp3.blogger.com/_h_7l6sLEaKg/RjIrq9Qkj0I/AAAAAAAAAAs/F-XXEGtRkxc/s400/lp05_spiderlilies.jpg" border="0" /></a><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小茉莉 是否你會把我忘記<br />小茉莉 請記得我還在這裡<br />小茉莉 在枝頭上自然美麗<br />小茉莉 請記得我 不要把我忘記<br /></div><br />同性戀不過是個幌子。並不覺得有同性戀關係的電影便要有一特定的模式或誇張渲染,然而故事中關係的理所當然,卻令人質疑,既然那麼平常,又為甚麼要拿同性戀作宣傳呢?<br />的確同性戀可以不必因由,如故事中的竹子般理所當然地愛上一個女生、第二個女生,從沒懷疑矛盾掙扎過,要克服的也只是為感情丟下弟弟鑄為大錯的陰影。而小綠嘛,執著於竹子也不過是想擺脫一再被遺棄的命運,竹子是男是女根本不要緊,然而以為是唯一一次沒有被丟下,卻誤會了。電影裡的人其實很自我中心,不是像小茉莉面對何事也一樣淡然美麗,就是像問著這樣的花,小茉莉啊小茉莉,你會為我動容嗎?但這不要緊,有誰不自我呢?小綠紋上小茉莉後,就真的唯一一次不會被遺棄吧?<br />刺青本是個不錯的主題,可惜電影也像刺青一樣依圖來畫,眼熟的場面太多:斬手、戴假髮,甚至最後一幕自若地走過大街完場,但珠玉在前又未成經典之前,便顯得太礙眼。沒法子,Natalie Portman 那樣的女子在大街上走過,我也會忍不住回頭看一眼吧?然而,愛上一個女子的理由本太多,可惜戲中兩個女子卻都無法叫我愛上。<br />故事不算很好,拍得也不算很好,兩位主角亦不算很好,要說做得不錯的可能只有電影海報和主題曲。批評從來容易,寫這幾句話絕對比拍電影容易,因此,更希望這篇文寫得不比電影差吧。<br />(本來只想寫幾句,卻寫著寫著又長氣了。-_-")<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2373511857588766315?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31038613174015364632007-04-11T00:33:00.000+08:002007-04-14T03:28:01.655+08:00電影節錄我的電影節完滿結束...<br />不,一點也不完滿<br />我不喜歡與工作人員爭持<br />不喜歡觀眾字幕未出就趕著發表偉論<br />不喜歡電影多得連介紹也不能看完<br />不喜歡湊數<br />不喜歡湊熱鬧<br />不喜歡看不懂裝作喜歡, 難得看懂就說最喜歡<br />不喜歡電影節成了表演而非觀賞活動<br />電影中心雖然大眾化了,但觀眾至少誠實, 看不懂散場便駡, 可愛得多。<br />正如奈良美智紀錄片內的一句,他們都不是用心地看。<br />然而, 我又哪有資格批評?充其量只能說不喜歡。<br />只能想,大概下年, 不再看了(我指不會再用心安排, 但隨緣吧, 或者在復活節去去旅行還好)<br />想到這裡反而鬆一口氣。<br />-<br />把自己的假期安排得有點糟,沒上班比上班更累,更有點病...<br />笨拙的我常希望把自己安排得好一點,<br />卻總是落得處處被安排。<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3103861317401536463?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6378876387319452007-03-14T02:31:00.000+08:002007-05-17T02:04:08.901+08:00長恨此身非我有 只嘆歲月不由人[電影《<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1794435/">姨媽的後現代生活</a>》後感]<br /><br />在這個對青春、物質崇拜得近乎是膜拜的社會裡,一切消逝後我們該怎辦?<br /> <br /> 字幕出現時,腦中就只剩這問題。這也不是甚麼老來無依的故事,與其以巔覆意味的「後現代」來理解題目,倒不如純粹的字面現代以後的意思來出發,如果「現代」標誌著某種輝煌、對知識的崇拜,那麼之後呢?<br /> <br /> 正如寬寬看著老了的姨媽,別人實在難以想像他憑甚麼自恃,但牆上一幅照片、一個漂亮的女兒,也隱隱向你訴說,他真的曾經漂亮風光過 。因此才會執著得如此彆扭,形成一種滑稽的姿態吧。這個時代對知識既輕蔑又重視,卻不取決於知識好壞而在於它能否帶來效益。還抱著沒用的知識價值不放最終 亦理所當然成為笑柄吧。<br /> <br /> 故事中的每個人都殘缺,卻始終單純善良,單純地炫耀,單純地被騙,甚至欺騙、敲詐、謀殺都顯得單純。姨媽明明怕上檔又一再相信其他人,欺騙或謀殺的又明明不忍。那個男的也讀過書吧,怎樣落得騙人維生又是另一個故事吧。水太太穿戴再華美,貓兒一失蹤卻崩潰。<br /> <br /> 被騙了倒沒令故事急轉直下,倒是跌一跤就甚麼都沒了,連自恃的力氣都沒了。回到不愛的前夫身邊倒不是問題,回到一種不認同、不甘心的生 活方式才是問題。唸過蘇軾莊子又如何?未能如莊子「汝身非汝有」般境界看得開,只有蘇軾「長恨此身非我有」的不甘身不由己,更顯得知識份子身份成了包袱, 令人不能放下身段。<br /> <br /> 才一瞬間一切就消逝,突然明白,青春非我有,我們不過是其短暫寄居之所而已。放得開倒好,然而眼下盡是放不開,才得長恨,也唯有長恨。<br /> <br /> 另,不諳樂理,久石讓的音樂好不好,我說不上,但個人認為好的配樂能代電影本身於人腦中縈繞盤旋上好一陣子,令人有時間沉澱細味。<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637887638731945?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37214761373970208772007-02-28T20:04:00.000+08:002007-03-18T02:51:33.407+08:00書架近來書唸得頭痛, 卻望著書想讀又可恨地不能讀<br />存在與時間<br />黃金時代<br />我們這一代香港人<br />創意市集<br />five people in heaven (我讀英文書呀!!)<br /><br />平行閱讀令我半途而廢的機會很高<br />還有待讀名單<br />異鄉人<br />另類的出口<br /><br />在書店看到anthony giddens 的the third way 還是雙眼發亮。我必須澄清我不特別喜歡他, 從前也沒有好好用功讀過他的學說理論, 只是太久沒有讀社會學讀物的關係,加上因為「踫見」,但從前只會調頭走吧?<br />順帶一提, 我認為the third way 遠比 the world is flat 的名字改得好, 第三路喎, 在這非此即彼的社會型態下不是很吸引?告訴我們出路遠比告訴我們現象來得有意思吧?<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3721476137397020877?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1446829741036955228.post-24725786504241181252007-02-21T03:56:00.001+08:002007-03-18T02:45:51.086+08:0080"s不得不承認我們都長大了<br />友人間的話題,由學業戀愛轉至工作婚姻再直入負擔背叛,<br />所要注意的是:憧憬越來越少,現實越來越多,而現實往往殘酷。<br />我們一直以為長大後,我們可以對自己把握更多,<br />以為多工作幾年,我們可以有更舒適的生活,可以有更多的話事權<br />然後卻發現父母老了,身體不好,又或退休了,心情不好<br />我們的責任就越來越多。<br />而再上一輩亦開始離我們而去。<br />以為多走幾年我們會找到更適合的人,又或終會修成正果,<br />然後那人沒有來,身邊的人走了,更加進退兩難,不得已背叛或被背叛,又或...<br />改變的可能只是我們的觀念...應該放棄?還是妥協?<br />而我們只有被迫不再單純。<br />-<br />「我們渡過太長的童年<br /> 還沒長大<br /> 就老了。 」 (節自《草苺派》夏宇,很自然想起所謂的kidu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1446829741036955228-2472578650424118125?l=footnoteoflife.blogspot.com'/></div>._. 二丁目noreply@blogger.co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