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07

在交換指環之前

看著第一位朋友步入教堂、起誓、交換指環,承諾跟另一人信守一生。彷彿如童話結局一樣。那樣遙遠。

的確,戴上指環,並不代表得道成仙,修成正果,永遠幸福快樂。倒像開啟通往另一階段的一扇門。正如從學校裡畢業,並不代表學習完結了,只不過換了在職場/成人世界裡繼續修行罷了。

還是打從心底裡佩服這位朋友,找能信守一生的人或許只得踫運氣,但下定決心跟一個人信守一生卻不容易,就因為清楚她的性格,更知道這不是個輕率的決定。

就算多喜歡一個人,我從沒有一刻閃過如此的信心和堅定,也許正如最近為愛情折騰的另一友人所說:喜歡是感覺,愛是行動。去保護、去關心、去相信、去為他做點甚麼,或為他犧牲甚麼,為他積極前進,為他放棄後退,為他去捉緊,甚至為他放手......才是愛吧?

令我想起《人來人往》的「愛若難以放進手裡,何不將這雙手放進心裡」,愛若無法得到,無法留得住,愛若無法以行動表示,若對方不領情,若你不做甚麼對對方比較好的話,那就將這份心意和這些行動留在心裡吧,不必勉強,不必自討苦吃,不必叫對方為難。如果你的所謂付出和犧牲,並不是由對方的角度出發,並不叫對方快樂的,那不是愛,只是你的一種自我滿足而已。然而,又有多少人真正明白?或許這不是一種偉大,只是一種智慧,對你對他往後都有好處。何必一定要愛得遍體鱗傷?氣力,還是留來愛其他人吧。

雖然這樣說,看到歌詞的變化卻會疑惑不知道是時代改變了歌詞,還是歌詞改變了觀念,從前那些情深款款和呼天搶地都不見了,換來的只是小眉小眼的甜蜜幸福,和易來易去的豁達看化。不是指從前談一段戀愛就一生一世就代表是幸福,大家也眼看當中不乏吵個數十年的夫婦。相反,我們學會了欣賞感激對方所做的小事,學會在適當的時候放手,我們不再渴求流血流淚、堅定不移的愛情了:對方背叛的不要,愛得太痛苦的不要,二人出現差距的不要,相反追求舒適愉快的愛情。也沒說那種不好,只是覺得這時代的人難以再用上一代那一套了。時代或許從不造就普遍的幸福,幸福與否從來因人而異,靠人自己在新時代中去開創一條新路,去苦心經營。愛甚至不必帶來幸福,你絕對有權選擇不幸地愛。

好像是李天命說吧?愛是重遇自己的一部分,「重遇」用得很好,不是外在的,而是本來就是你的,有一種命定感,大概出自那天神將人劈成兩半的傳說吧。但總覺得這樣的說法欠了甚麼:如果,世上沒有所謂他者,也就沒有所謂的愛吧?

如果要我以有限的體認和言詞去描述愛,我會說愛是一種伸延,由自身伸延至其他,將孤獨的自己與世界重新連繫起來,讓自己不再孤獨。從他人出發而不只為自己,做點甚麼。雖然最終我們都孤獨的活著,又彷彿不是孤獨的活著。或者愛如神蹟,已經超越了我們的自身,並不是我們可以輕易言及解釋的,但我們卻都活在其中。

褪去了一切儀式或見証,婚姻究竟是甚麼呢?真的只是一起生活,共用資源,產子育兒,誰洗衣做菜,不准再有異心...而已?
本來是想談婚姻的,但婚姻話題太現實,不想在好友新婚時說掃興話,就只談談愛吧。

要一直幸福快樂喔,那些離開了的人。
那些在我身邊的人。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獲益良多!
一直都好喜歡你的文章, 此篇如是.

我想大家都期望幸福降臨自己身上,
而每人的定義都有別,
關於幸福, 我們還是各自去尋找...

P.S. 好久沒有update blog 啦, 終於盼到了!^_^

丁目._. 提到...

不敢教訓人,只是自己邊想邊寫吧。
常常想整理好自己的思緒才寫,寫完整一點的,不只是散亂句子,所以由得事情感覺放很久才寫,但寫出來了,卻每次都嫌自己太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