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7

結局

人或許就是需要戲劇和故事,因為你即使可以反對大部分的人生都是淡而無味,卻不能否認我們的人生都只得一次,只可以在遇到的一個又一個分叉路選擇一條。在幾個分叉路上一拐,回頭才發現離當初已那麼遠。
唯有戲劇和故事,才可讓我們看看不同的可能,即使最終我們的人生還是沒有任何改變,但卻令我們從對照中更理解自己的生命。

其實我想說的是結局。有些故事的結局,總讓人覺得不對。
或者是不安,或者是不甘,又或者只是純粹覺得不合理、不現實。
結局大團圓時又嫌不現實,又或隱隱替主角們擔憂好景不常。
結局遺憾時又會讓人不憤和心痛。
一直以為,那不是編劇太爛,就是為了迎合觀眾。

看過了很多很多故事,才忽然明白,或許有些結局就是為了讓我們看得很氣,不甘而存在的吧。
即使你想撕書、擲電視、割座椅,但還是改變不了。
它們是為了讓我們明白人生的種種:種種荒謬和種種不可得,而我們還是得去接受。
雖是心疼過,但最後還是會接受。
明知會流淚仍看悲劇,明知會失去仍會去追求,明知白費仍會努力。

是不是那樣呢?
其實我也不知道。但能令我們看到最後,故事結束了,還記掛著主角的遭遇,為他們擔心,心疼或不憤的,定是個好故事吧,對嗎?

3.12.07

在交換指環之前

看著第一位朋友步入教堂、起誓、交換指環,承諾跟另一人信守一生。彷彿如童話結局一樣。那樣遙遠。

的確,戴上指環,並不代表得道成仙,修成正果,永遠幸福快樂。倒像開啟通往另一階段的一扇門。正如從學校裡畢業,並不代表學習完結了,只不過換了在職場/成人世界裡繼續修行罷了。

還是打從心底裡佩服這位朋友,找能信守一生的人或許只得踫運氣,但下定決心跟一個人信守一生卻不容易,就因為清楚她的性格,更知道這不是個輕率的決定。

就算多喜歡一個人,我從沒有一刻閃過如此的信心和堅定,也許正如最近為愛情折騰的另一友人所說:喜歡是感覺,愛是行動。去保護、去關心、去相信、去為他做點甚麼,或為他犧牲甚麼,為他積極前進,為他放棄後退,為他去捉緊,甚至為他放手......才是愛吧?

令我想起《人來人往》的「愛若難以放進手裡,何不將這雙手放進心裡」,愛若無法得到,無法留得住,愛若無法以行動表示,若對方不領情,若你不做甚麼對對方比較好的話,那就將這份心意和這些行動留在心裡吧,不必勉強,不必自討苦吃,不必叫對方為難。如果你的所謂付出和犧牲,並不是由對方的角度出發,並不叫對方快樂的,那不是愛,只是你的一種自我滿足而已。然而,又有多少人真正明白?或許這不是一種偉大,只是一種智慧,對你對他往後都有好處。何必一定要愛得遍體鱗傷?氣力,還是留來愛其他人吧。

雖然這樣說,看到歌詞的變化卻會疑惑不知道是時代改變了歌詞,還是歌詞改變了觀念,從前那些情深款款和呼天搶地都不見了,換來的只是小眉小眼的甜蜜幸福,和易來易去的豁達看化。不是指從前談一段戀愛就一生一世就代表是幸福,大家也眼看當中不乏吵個數十年的夫婦。相反,我們學會了欣賞感激對方所做的小事,學會在適當的時候放手,我們不再渴求流血流淚、堅定不移的愛情了:對方背叛的不要,愛得太痛苦的不要,二人出現差距的不要,相反追求舒適愉快的愛情。也沒說那種不好,只是覺得這時代的人難以再用上一代那一套了。時代或許從不造就普遍的幸福,幸福與否從來因人而異,靠人自己在新時代中去開創一條新路,去苦心經營。愛甚至不必帶來幸福,你絕對有權選擇不幸地愛。

好像是李天命說吧?愛是重遇自己的一部分,「重遇」用得很好,不是外在的,而是本來就是你的,有一種命定感,大概出自那天神將人劈成兩半的傳說吧。但總覺得這樣的說法欠了甚麼:如果,世上沒有所謂他者,也就沒有所謂的愛吧?

如果要我以有限的體認和言詞去描述愛,我會說愛是一種伸延,由自身伸延至其他,將孤獨的自己與世界重新連繫起來,讓自己不再孤獨。從他人出發而不只為自己,做點甚麼。雖然最終我們都孤獨的活著,又彷彿不是孤獨的活著。或者愛如神蹟,已經超越了我們的自身,並不是我們可以輕易言及解釋的,但我們卻都活在其中。

褪去了一切儀式或見証,婚姻究竟是甚麼呢?真的只是一起生活,共用資源,產子育兒,誰洗衣做菜,不准再有異心...而已?
本來是想談婚姻的,但婚姻話題太現實,不想在好友新婚時說掃興話,就只談談愛吧。

要一直幸福快樂喔,那些離開了的人。
那些在我身邊的人。